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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5年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2.学历条件。医学类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2日以前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现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4.专业要求。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见附件1。
5.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6.其他要求。其他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其他说明
本次计划招聘20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