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招聘范围
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198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3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5.择业期未就业人员也可报考;
6.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单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其他说明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助力金华市“浙中西部医学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由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