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31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公告详情
职位列表

摘要

职位数量:   5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4-28

工作地点:   金华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具体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需在202111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4.年龄1835周岁(19874272005426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年龄1840周岁(19824272005426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1845周岁(19774272005426期间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服务期内的定向、委培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426942817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426942820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426942817)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42995117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比例为1:3,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报考比例为1:2。缴费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351195139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51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东区卫健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由本人填写的《2023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计划在2名以上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后,在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须的其他证明须在2023426前取得。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生岗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3731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217659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6.本简章由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2176592

7.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92038

附件:附件12023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22023年金东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表.doc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3414


微信小程序暂时不支持直接下载附件,可关注公众号“医护知音校园招聘”领取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3/4/14/art_1229318569_4087234.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医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mliepin)。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怎样计算退休后可以领多少养老金? 海南三亚退休金计算公式2024最新(自动计算器)镇江社保待遇认证最新操作流程:每年的社保认证具体如何操作,有哪些方法?广州公积金离退休怎么提取?网上可以提取吗?一文告诉你2024~2024年河南焦作4050补贴达到什么条件才能领取?河南焦作4050补贴每月多少钱确定了!2023-2024年贵州安顺社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新标准公布 广州公积金2024失业怎么提取?网上可以提取吗?附提取流程2023年最新山东德州养老金计发基数 相比去年上涨了多少?嘉兴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必须一致吗?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调整?附月缴存额查询2024年山西太原灵活就业社保每月需要多少钱?自费灵活就业社保养老缴费档次价格表(全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能够辞退吗无故被公司辞退,应如何索赔公司用降薪迫使员工离职是否违法企业强制员工内退违规还是违法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吗用人单位如果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不是合法的呢劳动纠纷起诉后多久能够审结劳动者损害公司财产是否需要赔偿劳动纠纷起诉多久立案单位不签合同应如何赔偿劳动者公司随意变更员工岗位,是否违反劳动法单位调岗不降薪,劳动者应如何维权职工失误造成损失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如何合规地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调解有时间限制吗病假需要提前请吗教师158天产假规定家属照顾病人护理费怎么算生育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产假期间是否能获得绩效工资国企改制后特殊工种退休有哪些新规定
哈尔滨事业单位2024年度“丁香人才周”(秋季)引进1938名人才公告黑龙江省集贤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引进20名人才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2024年9月招聘派遣制医技人员的公告2024年云南红河州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024年北京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的公告吉林省临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69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024年广东肇庆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人公告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9月招聘2名工作人员(带编上岗)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2025年度专利审查员公开招聘公告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急诊科2024年9月招聘1名医师公告湖北省襄阳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3名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二批)浙江省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轮公开招聘6名卫技人员公告吉林省敦化市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河北省灵寿县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59名劳动聘用人员的公告云南省昌宁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批次招聘16名编制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9月招聘3名临时工公告通用医疗西安医院2024年招聘启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2024年9月公开招聘2名主任公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2024年9月招聘1名医疗大数据与生物样本中心主任宁波一院龙山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掌起分院(慈溪市掌起镇卫生院、慈溪市掌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9月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贵州省铜仁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2024年9月招聘1名医疗大数据与生物样本中心副主任广西武宣县金鸡乡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第三次)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2025年招聘临床专技人员公告(第一批)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10名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五批)海南省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126名编外人员公告西北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市第三医院2024年9月招聘人员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事业单位(广东省)2024年9月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南宁茅桥中心医院关于2024年9月招聘9名编制外医务人员的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