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4 23:56
为满足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决定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47名(19个职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招考人数及专业、学历要求等见附件《2023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后出生);
5.须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且目前仍在医疗机构从事该专业工作(医疗机构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所列类别为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民营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历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等佐证资料;
6.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资格证注册范围须与岗位相一致;
7.户籍不限。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时间年限、时间节点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11日。工作经历、岗位专业认定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缴费确认、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12月11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月12日17:00。
3.报名网址:bm.gd-pa.cn/dzsys/zjzj。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照片等信息资料,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
1.时间:2023年12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下午16:00。
2.地点:绍兴护士学校实训楼(诸暨市陶朱街道三都路200号)。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本人携带《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技能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谈。
4.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携带佐证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12月23日17:00。
根据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不低于1:2、不超过1:5的比例,在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2月28日9:00—12月30日11:00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1.时间:2023年12月30日9:00—11:00(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部分(占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70分),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合格的,按岗位代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按医学基础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如仍并列,进行再次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子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同一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应聘人员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招聘机关公示前放弃资格的,相应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放弃、审批机关讨论后放弃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附件:2023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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